为加快全区600多万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做好全区1100多万农民工的工作,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创新扶贫工作和农民工工作体制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富有广西特色、更加精准有效的扶贫开发新路子,加快实现全区“两个建成”目标,到2020年农民工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广西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扶贫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树立科学精准有效扶贫的新理念,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要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建立稳固长效的收入增长机制;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贫困群众告别穷乡僻壤;实施生态扶贫,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既输血又造血;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用知识和技能斩断穷根;提高劳务输出水平,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要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尤其以路、水、电、通信为重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突出教育、医疗、住房三大保障,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建设工程,为脱贫致富奠定坚实基础。要创新资金整合使用监管机制、改革项目管理机制、明确县乡主体的责任机制、建立到户精准扶贫机制、完善社会扶贫机制,加大政策扶持,确保扶贫目标任务实现,使贫困地区群众和全区人民一道,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按照贫困状况进行分类,要求片区县和国家重点县达到的扶贫目标任务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当年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域单位平均水平以上;贫困人口数量占农村户籍人口8%以下(按照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20户以上的自然村95%以上通村屯道路;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互联网覆盖所有贫困村,有条件的自然村基本通网络宽带;基本完成存量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初步构建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根据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提出了农民工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到2017年,农民工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基本享受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生活、社区服务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市民化数量稳步增加,农村“三留守”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继续增加,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未落户的也能平等享受城镇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农民工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要把这些新政策落实到位。在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扶贫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社会资源上下功夫;在挖掘优势潜力、发展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在改进扶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上下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