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革命老区工作座谈会暨省老促会成立20周年纪念表彰会后,焦作市老促会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积极做好向党委政府汇报的准备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从省里参加会议回来后,市老促会及时召开会长办公会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即豫发【2014】12号文件,传达学习了省委副书记邓凯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克同志在全省革命老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省老促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12号文件的意见和《全省革命老区发展现状与老促会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委12号文件的出台和全省革命老区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省委12号文件是在全省老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出台的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它进一步明确了老区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加快老区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许多同志认为,省委副书记邓凯同志的讲话和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李克的讲话,抓住了主要矛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对我们贯彻落实好1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老区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对如何加快老区发展,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更明确,思想更重视,认识更清晰,干劲更充足。大家一致表示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12号文件的指导下,团结协作,干事创业,充分发挥余热,为焦作老区建设尽绵薄之力,做无私奉献。 二、认真研究省委12号文件的贯彻意见 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这次省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5月29日,参加会议的焦作市委副书记丁福浩同志和市政府副市长王建修同志亲自到市老促会与市老促会领导共同研究贯彻落实省座谈会和省委12号文件的意见,决定先做好包括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提出全市贯彻意见、起草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提纲及有关文件等各项准备工作。市老促会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发展壮大革命老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讨论稿和《贯彻落实全省革命老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委12号文件汇报提纲》。6月13日,市委副书记丁福浩同志与市老促会领导进一步研究了会议精神及12号文件的贯彻问题,并提出了三条具体意见: 1、近期召开一次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座谈会的任务主要是认真学习省委12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座谈讨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特别是在解决好农民增收、产业化经营、劳务经济和群众饮用水、看病难、上学难、出行难等民生方面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2、召开一次全市加快老区发展工作会议。待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形成决议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一次由各县(市、区)主管副书记或副县(市、区)长及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全市加快革命老区发展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12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革命老区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对加快我市老区发展做出安排部署。 3、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加快我市革命老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当前,焦作市老区农村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进以美丽乡村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老促会2012年以来的两次调查研究,我们感到当前老区农村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严重影响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因此,贯彻落实省委12号文件,除了切实解决好关系民生问题,加大扶持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外,应当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