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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焦作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决议

    2015-5-4 09:27| 发布者: laoquw| 查看: 1585| 评论: 0

    摘要: 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焦作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草案)》(以下简称《战略纲要》),决定批准这个《战略纲要》。会议认为,《战略纲要》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 ...
            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焦作市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草案)》(以下简称《战略纲要》),决定批准这个《战略纲要》。会议认为,《战略纲要》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了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完善发展思路,提升发展举措,明确了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方针、战略布局、战略重点和战略举措,是指导焦作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基本坐标和路线图,对于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战略纲要》,引领和鼓舞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拼搏、乘势前进,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让焦作在实现转型发展中更加出彩的使命担当。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市委作出的这个总体设计,是对我市现代化建设战略构想的深化细化,承载了焦作人民在实现“建设转型示范市,再铸发展新辉煌”的庄严使命和重大责任,寄予了省委的重托,也顺应了焦作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共谋发展的美好愿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是立足我市实践基础,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接力奋斗、科学谋划,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构想,尤其是近年来确立的“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总要求和“一个战略、四项重点、十大建设”的总思路,已经初步形成了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作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设计,是对历史经验的理性总结和科学提升。当前,我市和全国、全省一样,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特点,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也是我市认识新常态、把握大势,适应新常态、顺势而为,引领新常态、主动作为,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必然选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要深刻认识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战略纲要》基本精神上来,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压奋进,不断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全市人民要围绕目标任务,积极投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要明确战略目标,到2020年我市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40年左右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要坚持战略要求,坚持凝心聚力、保持政治定力,坚持转型攻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争创一流、突出务实重干,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惠及民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奋斗目标。要把握战略布局,以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为总战略,加快建设更具实力的富强焦作、更加务实守信的文明焦作、更加和谐幸福的平安焦作、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焦作。要突出战略重点,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科学协同发展,完善提升科学发展载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乡体系、现代创新体系、现代市场体系,加强水利、交通、信息、能源、城市水系、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等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保障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幸福焦作。要落实战略举措,持续扩大开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持续改进作风,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开放、文明、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大力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要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利用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的立法权,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强备案审查,使立法主动适应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需要。要加强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适时对《战略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战略纲要》各项部署有效落实。要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观大势,谋大事,选准抓紧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科学谋划,深入调研,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使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具体行动。要加强选举任免工作,从组织上保障全市有关国家机关正常有效开展工作,保障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代表工作,重视并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市逐步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各项战略部署。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连天接地、上下贯通,坚定不移实施《战略纲要》,用《战略纲要》统领工作全局。要坚持瞄准目标、整体设计,结合省、市“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要坚持总结经验、改革创新,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战略重点,以扩大有效需求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以“工业十大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以抓好“十大建设”为重点强化基础支撑能力,以增强招商实效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以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统筹做好“三农”工作,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以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目标全面深化改革,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扎实推进社会建设。要坚持“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的总要求不动摇,坚持“一个战略、四项重点、十大建设”的总思路不动摇,深入研究抓落实的客观规律,按照省委“三准三专三聚三提”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十个带头”、联系帮扶制度、“七个一”工作法等,严格落实“一月一汇报一考核、一季一观摩一讲评、一年一总结一奖惩”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跟踪问效,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战略纲要》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坚持发展为民、造福百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要按照司法为民要求,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依法打击破坏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要定期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战略纲要》的贯彻实施情况。

            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战略纲要》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焦作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的行动纲领。全市上下要在中共焦作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信心、万众一心,敢于担当、务实重干,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宏伟事业,为实现焦作大发展、大繁荣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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