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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山区搬迁并村的情况调查

    2013-8-21 17:41| 发布者: laoquw| 查看: 2501| 评论: 0

    摘要: 市委、市政府对分散居住在深山区农户作出搬迁式扶贫的决策之后,在有关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组织指导下,我市的搬迁并村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 ... ...

    按:市长毛超峰在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深山区搬迁并村的情况调查》上批示:“老促会的老同志们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并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学习,可敬、可佩。调查中所反映的新问题及建议,请农开办商当地政府认真研究,以期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完善。请办公室印参阅文件。”

     

    年初,市委、市政府对分散居住在深山区农户作出搬迁式扶贫的决策之后,在有关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组织指导下,我市的搬迁并村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据市农开办统计,全市首批搬迁并村共涉及到7个乡镇、16个行政村、35个自然村、233家农户、832口人。最近,我们到已确定搬迁的村庄进行了走访和座谈。座谈中,我们首先听到的,是这些地方的干部群众对党和政府采取这一重大举措的拥护和赞扬,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他们发自肺腑感谢各级党委政府对老区人民的关爱之情。并且表示要积极努力,克服困难,下决心改变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

    一、搬迁并村的进展情况

    我们这次共走访调查了6个行政村,其中有搬迁任务的是10个自然村。从了解的情况看,整个搬迁的前期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宣传发动比较到位。市里下发《关于深山区贫困自然村移民搬迁并村的实施意见》之后,县乡党委政府都把此事当作一项民心工程列入议程,及时研究,认真落实。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两委,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对符合搬迁的自然村进行摸底调查,澄清底数。他们按照市里文件规定的搬迁条件和提出的要求,逐村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确定自然村的搬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户登记造册,对号入座。其次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群众工作。这些地方的乡村干部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搬迁并村的重大意义和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如修武县的桃园村、中站区的西张庄村,都先后召开了两委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符合搬迁条件自然村的农户会等,把搬迁的原则、搬迁的条件、有关政策及相关措施等,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让群众自己对号,自主选择。其三,深入农户登门拜访,积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一些地方针对搬迁动员中出现的一些认识问题,逐户逐人解疑释难。如中站区龙洞乡的主要领导和村干部,了解到一部分群众存在的“穷家难舍”和并村后“怕受歧视”的心理,多次到这些村耐心开导,逐一解释,努力解除群众的各种思想顾虑。

    (二)组织指导有力,准备工作比较扎实。这些村在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动手,积极开展前期准备。一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确定搬迁户数人数。被调查的这些村,都能够严格按照搬迁条件,采取自愿报名、村委审查、乡镇政府批准的办法逐一落实。对于个别思想不通或存有疑虑的群众,不强求,不歧视;对于一些长期在外或已搬其它地方居住的农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区别不同情况逐一妥善解决。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这些村都已制定出了比较完整的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建房标准、户形划定、建房选址、施工形式以及工期要求等,计划种麦后,开始动工,到明年6月底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各村还都建立了专门组织,并明确分工,负责具体搬迁的组织实施。三是强化督导,对方案进行严审把关。县市乡各级主管部门经常下去了解情况,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现场指导。乡村对搬迁村的实施方案都按照有关政策逐项审查,严格把关。中站区龙洞乡对四个搬迁村,还逐村逐户划图列表、登记造册,包括搬迁人口、建房面积、补助数额等直接掌握到户。市农开办从主要领导到一般同志,也都分片负责,多次到搬迁村调查研究,帮助指导,进行督查。

    (三)因地制宜,多形式兴建。这些搬迁村都能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搬迁形式。从我们了解的6个村情况看,安置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新划地方,另辟新址;另一种是分散安置,村内调剂。施工形式大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统一规划、统一施工,由村组织统建,到时按户分配。如中站区的西张庄村采取的是这种形式。该村干部告诉我们,采取这种办法有三个好处:首先可以解决家庭没劳力户的实际困难;其次可以统一集中采购材料,节省成本;其三还可以保证施工质量。二是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帮助平整场地,做好基础,然后交农户自建。三是村里确定地址,全部由农户兴建。采取这种形式的多是搬迁的户数较少、在行政村内可以插花安置的地方。实行后两种形式的地方,虽然村里不直接参与建房,但都计划为搬迁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比如负责地平测量、集中采购材料、帮助困难户筹集资金等。这些地方的群众对此也都比较满意。

    (四)普遍注意节约土地资源。我们所调查的村,都十分注意保护耕地。其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建房占地面积,从严执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占地标准。被调查的6个村中,只有2个村占用了少量耕地,户均2.5分左右。二是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有4个村没占一分耕地。如中站区的北邺村,这次确定有2个自然村15户人家搬迁。乡村干部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中心村内的空闲宅基地和村北边的荒坡上调剂安置。

    二、搬迁并村遇到的新问题

    由于搬迁并村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我们在走访座谈中也了解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地方的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关搬迁中的政策问题。首先是搬迁对象的认定。市里下发的搬迁《意见》对搬迁的条件和标准等已作出了规定,但由于农村情况复杂,在实践中仍有一些现象难以对号入座,反映比较集中的是户口和人员认定。如有的农户在册人口多,实际在村人口少;有的在册户口人数少,而实际人口多,这主要是部分农户过去找外地媳妇,女方户口因种种原因未迁,或因女方没户口,所生子女也未能入户。还有部分农户,户口在家,但人长期在外地居住等。对上述情况,由于政策没有明确地界定,出现了一些难题。其次搬迁地址的选定问题。对此市里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即“坚持就近安排原则”,“一般应在本行政村区域内安置”。但调查中一些乡村干部反映,有个别农户为便于生活和生产经营,要求到外地安置。而从实际情况看,有些也有一定道理,类似这种情况如何处置,下面心中没数。其三,要求不建新房买旧房。我们调查的博爱县寨豁乡张三街村就出现这种情况。该行政村的朱岭村一共有5户人家,其中有两户已于四、五年前或通过关系、或跟随子女分别下山到平地居住,一户在乡政府所在地从事三产经营,剩下两户不愿意建新房,计划在乡村指定地方通过购置二手房解决。村里干部认为,这种办法既省事又省力,还不占用耕地,应当允许。

    二是政府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这是乡村干部群众反映比较普遍而强烈的问题。按照惯例,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一般是报帐制。这次搬迁补助资金如何使用还未见定论。基层的同志认为,扶贫搬迁与扶贫项目不大一样,最突出的有两条:一条是搬迁补助的对象是分散的农户,不是乡村集体;第二条是建房形式多以农户自建为主,不是对外投标承建。况且实施搬迁的地方,都是些边远山区及贫困地区,经济条件较差。这些地方的农户建房,为了降低成本,多数要旧物利用,找亲友帮忙。如果也采取报帐制,将会造成资金下拨渠道不畅,群众难以如数得到政府补助,甚至影响工期,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三是搬迁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没有着落。市里文件明确规定,“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群众的建房补助,不得挪作基础设施及其他用途”。并规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有关县市区相应匹配。然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这块资金至今尚未落实。这块资金不到位,将会出现两个问题:一个是专项资金的违规使用。由于这项工作有一定的时间要求,村里又无钱垫付,很可能动用建房补助资金;另一个是如动用建房补助资金,群众不能如数得到补助资金,会引起不满情绪。

    三、几点看法和建议

    总的看法,这次搬迁并村是市委、市政府在我市扶贫开发中,坚持以民为本,对特殊地区、特殊人群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同时,又是一项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因此,整个搬迁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利民便民、好事办好”的精神,去进一步探讨和实践,应以务实和创新的态度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和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完善搬迁政策,妥善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搬迁并村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牵涉到每一户的切身利益,其核心是能否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因此,建议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从实事求是,便于操作出发,进行必要的细化和界定。比如,户籍认定问题,可以规定出户口登记的截止时间,明确村里常住人口的概念及内涵,对结婚、生子未迁未入户者,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界定和规范。再如搬迁选址问题,是否可适当灵活,范围划定是否再放宽一点,如本乡村范围内。但应明确在外地已有房产者,不再享受补助。关于在村内购买二手房的问题,我们认为原则上应当允许。因为搬迁的目的是改善被搬迁者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不要机械地把搬迁理解为必须建新房。总之,类似这些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区别对待,尽可能使下面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合理解决。

    (二)科学制定建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鉴于搬迁并村涉及到一家一户,且利益直接,建房形式又是多种多样,政府下拨的建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也应相应地进行改革和创新。是否可以参照国务院对农民种粮的直补方法,实行财政统管,下放一级,乡镇实施,对村结算,村对农户,分批拨付。这里之所以提出对村结算,主要是因为村里是具体的组织实施者,它对每个搬迁者负有监督的责任,可防止专项资金的挪用或延长工期。当然,乡村应建立包括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资金使用监督小组,由小组对资金的使用、监督实施管理。这样村里可根据施工的进度、质量,严格把关,分批拨付。

    (三)进一步落实搬迁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搬迁村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虽然首批搬迁村的问题不是很突出,但应看到以后陆续搬迁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考虑到各地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多渠道筹集。(1)有条件的县市政府应按照要求尽快落实到位;(2)能否在每年的扶贫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搬迁村的基础设施建设;(3)发动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结合对口扶贫或专门业务,进行必要扶持。

    (四)加大组织指导力度,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市政府要求,明年6月底首批搬迁任务要如期完成。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付出巨大努力。首先应看到实施这项工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虽然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但在实施过程中将会遇到不少新的问题和困难。其次搬迁户自筹资金落实起来也有一定难度。沁阳市常平乡山路平村的干部给我们算了一笔帐。该村规划标准每户建房面积130多平方米,每平方米400元计算,需投入资金4万至4.5万元。按市政府规定人均5000元补助,以4口人算帐,足额到手只有2万元,剩下的2万元至2.5万元,对于一个贫困村、贫困家庭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压力。其三,从现在算起到明年6月底,除去冬季不能施工,加上春节、农忙占用时间,有效时间不足半年,要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将房子建起来也非一件易事。其四,这些农户建房主要依靠的是政府补助资金,而这个渠道还未开通,也将会影响施工进度。因此,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更应当认真组织,抓紧落实,并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市县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建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积极主动从多方面提供有力的指导和服务,把这项利民工程做好。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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